為進一步創新行政執法監督方式,拓寬社會力量參與行政執法監督渠道,促進各行政執法機關規范公正文明執法,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,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,溫泉縣司法局擬在全縣范圍內聘任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。
一、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選定范圍
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、律師、媒體人、企業負責人或職工、行業協會負責人等社會各界人士。
二、選定條件
1.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,清正廉潔,遵紀守法,愛崗敬業;
2.具備一定的政策、法律理論水平和行政執法監督基本知識,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表達能力;
3.熱心支持和積極參與行政執法監督工作,能廣泛聯系群眾,確保有一定的時間和精力;
4.具有溫泉縣戶籍或者在溫泉縣連續居住一年以上,十八周歲以上、六十五周歲以下,身體健康,遵紀守法,無不良信用記錄;
5.法律、法規、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。
三、工作內容
1.應邀參與溫泉縣司法局組織的行政執法監督活動,及時掌握最新法律法規、惠企惠民政策以及行政執法改革措施;
2.向溫泉縣司法局反映發現的不當行政執法行為和違法行政執法行為;
3.根據監督工作需要,應邀參與溫泉縣司法局組織的行政執法檢查、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等活動;
4.就溫泉縣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執法工作,優化營商環境,提出意見建議;
5.其他與行政執法監督相關的工作。
四、申報時間
2022年3月20日至4月15日。
五、報名方式
推薦或報名義務監督員請如實填寫《溫泉縣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申報表》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,相關材料請于4月15日前報送或郵寄至溫泉縣司法局(三峽東路5號),電子版發送郵箱154145126@qq.com。
聯系人:耿雙娣、巴音花
聯系電話:0909-8224628
附件:溫泉縣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申報表